中国渔业协会文件
中渔协〔2025〕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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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批拟备案养殖河鲀鱼源场 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6〕20号)要求,我会养殖河鲀鱼源基地(“鱼源基地”现更名为“鱼源场”)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分别于7月12日至9月7日,组织相关专家对唐山海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唐山市曹妃甸区祥盛水产养殖场、大连天正实业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所申报的15个备案养殖河鲀鱼源场进行了材料审查与现场核查。专家组通过对申请材料复核,养殖场环境、生产过程管理及可追溯措施等进行了现场查验,一致认为:大连天正实业有限公司所申报的大李家养殖场因《海域使用证》已到期而未能及时办理延期换证,不符合备案要求;其他14个养殖河鲀鱼源场已达到备案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2日至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中国渔业协会养殖河鲀鱼源场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反映。电话:010-59194162。
附件:第十五批拟备案养殖河鲀鱼源场公示名单
中国渔业协会 202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