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非鱼是中国水产品出口的第三大品种,也是淡水鱼出口的第一大品种。2023 年,在水产品贸易逆差增至 33.11 亿美元的情况下,罗非鱼仍实现了 10.29 亿美元的顺差,罗非鱼出口对于减少水产品贸易逆差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全球最大的罗非鱼出口国,中国罗非鱼主要销往美国、墨西哥等地。近年来,受美国关税壁垒、消费者偏好变化以及市场竞争加剧因素影响,中国罗非鱼的市场份额受到一定冲击,国际市场占有率逐年下降,面临一定的出口风险,产业发展亟需寻找新的市场机遇。自 2020 年起,东盟一直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中国也连续 16 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双方贸易关系十分紧密。2022 年 1 月 1 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 RCEP)正式实施,中国罗非鱼对 RCEP 成员国出口开始享受免税待遇,这为中国罗非鱼产业加快市场多元化战略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2018 年以来,中国对 RCEP 成员国的罗非鱼平均出口单价也一直高于美国,开拓 RCEP 出口市场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
二、中国罗非鱼对 RCEP 成员国出口贸易现状
(一)出口总额
中国罗非鱼对 RCEP 成员国的出口额在 2015—2023 年显著增长,但增长率有所下降,2023年出口额较 2022 年有所回落。2015—2017 年,中国罗非鱼对 RCEP 成员国出口额大幅增加,从 0.04 亿美元迅速上升为 0.15 亿美元,增幅 275%;此后出口额稳定波动,2022 年出口额最多,为 1558.13 万美元;出口额增长率呈下降趋势。整体来看,出口额从 2015 年的 422.36 万美元上升到 2023 年的 1102.47 万美元,增幅为 161.03%。2023 年,中国对 RCEP 成员国罗非鱼出口额为 1102.47 万美元,相较于 2022 年同比下降 29.24%。
(二)出口总量
2015—2023 年,中国罗非鱼对 RCEP 成员国出口量经历了迅速增长和稳定波动两个阶段,出口量增长率呈下降趋势。其中,罗非鱼出口量从 2015 年的 1157.28 吨上升到 2017 年的 5300.44吨,2023 年又回落到 3570.24 吨,整体增幅为 208.50%;2023 年,中国对 RCEP 成员国罗非鱼出口量为 3570.24 万吨,相较于 2022 年同比下降 4.43%。
(三)平均出口单价
2015—2023 年,中国罗非鱼对 RCEP 成员国平均出口单价均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又下降的趋势,但基本维持在 3~4 美元/千克左右。2023 年,中国罗非鱼对 RCEP 成员国平均出口单价为3.09 美元/千克,相较于 2022 年同比下降了 25.90%。自 2018 年起,中国罗非鱼对 RCEP 成员国平均出口单价一直高于美国(中国罗非鱼第一大出口国),表明中国罗非鱼在 RCEP 成员国的市场竞争力较强。在当前中美贸易关系紧张和美国对罗非鱼需求减少的情况下,中国增加对 RCEP成员国的罗非鱼出口有助于减少对美国市场的依赖,降低产品出口风险。
(四)主要出口目的地
RCEP 成员国中,除老挝、文莱外,其他国家都曾经进口过中国罗非鱼。2018—2023 年,中国罗非鱼在 RCEP 成员国中的前四大出口国主要为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和澳大利亚,前四大出口国占罗非鱼对 RCEP 成员国总出口额的 9 成以上,罗非鱼出口市场较为集中;中国对马来西亚的罗非鱼出口额占中国罗非鱼对 RCEP 成员国总出口额的比重较为稳定,维持在 50%附近;对新加坡、泰国的出口额在 10% ~15%左右且呈现上升态势,对日本、澳大利亚的出口额呈现下降趋势。
(五)出口品类
目前,中国向印度尼西亚、韩国出口的主要为鲜冷冻罗非鱼,对缅甸主要出口活罗非鱼,对越南、新加坡、新西兰、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日本、柬埔寨、泰国和菲律宾主要出口加工罗非鱼,对老挝和文莱目前尚未有中国罗非鱼出口。2015—2023 年,中国罗非鱼对 RCEP 成员国的出口以加工罗非鱼为主,即整条或切块制作或保藏的罗非鱼,其次是鲜冷冻罗非鱼(包括罗非鱼和罗非鱼片),也有少量活罗非鱼的出口。其中,加工罗非鱼的出口量和出口额呈先上升后下降趋势,鲜冷冻罗非鱼的出口额和出口量则先下降后上升。加工罗非鱼 2021 年出口额占总罗非鱼的比重最高,2022 年有所回落,2023 年继续下降;鲜冷冻罗非鱼 2021 年出口额占总罗非鱼的比重最低,2022—2023 年有所回升。鲜冷冻罗非鱼的出口额占比小于出口量的占比,而加工罗非鱼的出口额占比大于出口量占比,意味着加工罗非鱼的增加值大于鲜冷冻罗非鱼。
三、中国罗非鱼对 RCEP 成员国出口潜力分析
(一)潜力分析
从出口潜力整体变化趋势来看,2015—2023 年,中国对印度尼西亚、缅甸的罗非鱼出口潜力值较高且呈上升趋势,说明中国在这些市场的罗非鱼出口贸易在不断扩大,这种增长可能是受疫情冲击以及两国人口比重下降所致,贸易国人口增速快于中国人口增速,当地居民对中国罗非鱼的潜在需求增加,出口潜力增加。中国对新西兰的罗非鱼出口潜力值 2022 年以来有所增加,说明两国贸易关系日益紧密,中国罗非鱼对其出口潜力得到了良好开发。中国对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的罗非鱼出口潜力值不高但基本保持稳定,说明中国罗非鱼在这些市场仍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且两国之间贸易关系较为稳固,未来中国应继续积极探索和利用各种有利条件,以增加罗非鱼向这些国家的出口。中国对新加坡、越南、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的罗非鱼出口潜力值较低且呈现出下降趋势,表明中国罗非鱼在这些国家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力正在减弱,发展空间也在逐渐减少。这可能是由于越南等国的罗非鱼产业发展,竞争者和替代产品增多,消费者偏好逐渐转变所致。此外,2021—2022 年,中国对柬埔寨的罗非鱼出口潜力值较高,说明中国对柬埔寨具有一定的罗非鱼出口空间。中国对老挝的罗非鱼出口潜力值不高,贸易潜力有待开发,这可能是受老挝实施了对当地罗非鱼养殖者的保护政策的影响。目前,文莱主要从印尼进口罗非鱼,尚未从中国进口过罗非鱼,罗非鱼出口潜力有待挖掘,考虑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文莱的人口较少,罗非鱼消费市场较小,且与印尼的地理距离更近所致。
从出口潜力类型来看,观察 2023 年的罗非鱼出口潜力,可发现 2023 年中国对印度尼西亚、越南、新西兰、缅甸和新加坡的罗非鱼出口潜力属于“潜力再造型”,说明中国在这些市场的罗非鱼出口贸易发展较好,为了持续推动罗非鱼产业发展,未来两国需培育新的贸易增长点,进一步加强贸易合作。对于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泰国、韩国和菲律宾,中国罗非鱼的出口潜力值属于“潜力开拓型”,表明中国在这些市场的罗非鱼出口贸易仍有很大的增长空间,特别是马来西亚和泰国,自 2018 年以来两国一直位列中国对 RCEP成员国罗非鱼出口国前三位。中国对日本、柬埔寨、老挝和文莱的罗非鱼出口潜力属于“潜力巨大型”,中国应深入挖掘更多的出口优势,以进一步扩大在这些国家的罗非鱼出口。
四、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通过分析 2015—2023 年中国罗非鱼对 RCEP 成员国出口贸易现状、出口潜力,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中国罗非鱼对 RCEP 成员国出口贸易整体增速放缓,并出现下降趋势。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澳大利亚、越南、日本、菲律宾和新西兰是中国罗非鱼对 RCEP 成员国出口的主要市场,其中对马来西亚的罗非鱼出口贸易额最多。近年来,与美国相比,中国罗非鱼在 RCEP成员国中的平均出口价格更高,市场竞争力更强。在出口品类方面,中国罗非鱼对 RCEP 成员国出口主要以加工罗非鱼和鲜冷冻罗非鱼等初级加工产品为主,活罗非鱼也占有一定的比例。
第二,中国罗非鱼对 RCEP 成员国出口贸易额的大小与中国人均 GDP、人口比重、地理距离、中国年均汇率、贸易国年均汇率显著相关。RCEP 成员国人口总数相对于中国人口总数越少,地理距离越远,中国年均汇率越低,中国人均 GDP 越低,贸易国年均汇率越高,越不利于中国罗非鱼出口。其中,影响中国罗非鱼出口的前三大因素依次为中国年均汇率、地理距离、中国人均 GDP,回归系数分别为 17.14、-4.88 和 2.91,表明中国年均汇率每增加 1%,罗非鱼出口额将增加 17.14%;地理距离每增加 1%,罗非鱼出口额将减少 4.88%;中国人均 GDP 每增加 1%,罗非鱼出口额将增加 2.91%。
第三,中国罗非鱼对 RCEP 成员国出口潜力呈多样化的特点。中国对印度尼西亚、新西兰、缅甸等国的罗非鱼出口潜力较高,且有上升趋势,发展潜力巨大。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的出口潜力虽然不高,但相对稳定,表明中国罗非鱼在这些市场仍有较大增长空间。新加坡、越南、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的出口潜力较低,且有下降趋势,可能是受当地罗非鱼产业发展、消费者偏好变化及汇率波动影响。柬埔寨的出口潜力近年大增,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潜力。老挝的出口潜力不高,可能是受制于当地的罗非鱼养殖户保护政策。由于地理距离和当地市场规模限制,文莱的出口潜力仍有待挖掘。
(二)发展建议
第一,提高产品出口质量,优化产品出口结构。近年来,随着越南等国罗非鱼产业的发展,中国罗非鱼出口竞争力逐渐减弱,产业发展亟需通过技术革新和设备现代化等手段来提升产品出口质量和生产效率,以实现罗非鱼从数量增长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转变。就罗非鱼出口企业而言,一方面要积极推进以罗非鱼深加工为主的大型加工和贮藏设施建设,通过开发新的罗非鱼加工品种来增加产品的市场价值;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入国际先进的智能化设备,加强罗非鱼出口品质量管理,确保罗非鱼从原料采购到生产加工的每一个环节都达到国际标准。
第二,减少生产、运输成本,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升产业经济效益。为应对价格下跌、需求减少、货币贬值带来的经济压力,企业应从生产、运输等多个环节入手,积极引入国际先进技术和自动化设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优化罗非鱼运输策略,合理规划罗非鱼的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同时,密切关注国际汇率市场的动态变化,通过签订远期汇率合同或使用货币互换等金融工具来锁定汇率水平,减少汇率波动对企业经济效益的潜在损害。
第三,加强产业对接,优化出口策略。在 RCEP 背景下,企业应充分利用 RCEP 中相互开放市场的有利条件,积极对接 RCEP 市场,通过加强与国际领先企业的互访交流活动,深入学习并借鉴其产业运营模式和管理经验,积极寻求与越南等国在罗非鱼加工和技术研究等关键领域的合作机会,形成资源聚集与对接合作,取长补短。同时,政府要积极引导企业挖掘自身产品价值,积极寻找市场机会,合理规划对不同潜力国家的罗非鱼出口策略,在聚焦稳住新加坡、澳大利亚等现有市场的同时,积极对其他有出口潜力的国家进行市场调研以了解其消费需求,推动市场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来源:中国渔业经济2025年第2期(第43卷 总第238期)(本文有删减)
作者:韦有周,蔡松歌,苏可欣(上海海洋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上海 201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