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业协会文件
中渔协〔2026〕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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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批拟备案养殖河鲀鱼源场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6]20号)要求,我会养殖河鲀鱼源基地(“鱼源基地”现更名为“鱼源场”)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分别于3月9日-10日和3月30-31日,组织相关专家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惟馨水产养殖场”和江苏省“江苏钟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所申报的2个备案养殖河鲀鱼源场进行了材料审查与现场核查。专家组通过对申请材料复核,养殖场环境、生产过程管理及可追溯措施等进行了现场查验,一致认为:这2个企业所申请的养殖河鲀鱼源场达到了备案要求,现予以公示。此外,大连天正实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所申报的大李家养殖场因《海域使用证》到期而未及时办理延期换证,不符合备案要求,限期整改;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经专家委员会审定合格,一并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4月29日-5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中国渔业协会养殖河鲀鱼源场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反映。电话:010-59194162。 附件:第十六批拟备案养殖河鲀鱼源场公示名单 中国渔业协会 2026年4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