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业协会文件
中渔协〔2025〕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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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批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评审 结果公示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6〕20号)要求,我会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分别于5月16日至18日和6月5日,组织相关专家对当巨(福建)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淀山湖水产良种场和中山豚之杰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共3家企业申报的养殖河鲀鱼源基地进行了现场核查。专家组通过对申请材料复核,养殖场环境、生产过程管理及可追溯措施等进行了现场查验,一致认为以上3家企业申请的鱼源基地已达到备案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6月17日至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中国渔业协会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反映。电话:010-59194162。
附件:第十四批拟备案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名单
中国渔业协会 202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