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业协会文件
中渔协[202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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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6]20号)要求,现将2022年申请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条件的暗纹东方鲀或红鳍东方鲀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养殖户。 二、申报材料 1、《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申请表》(附件2),并附11项证明材料; 2、《质量安全承诺书》(附件3)。 请登录中国渔业协会网站(www.china-cfa.org)或河豚鱼分会网站(www.china-puffer.org)下载《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申请表》和《质量安全承诺书》。 ~ 1 ~ 3、到期复查的基地,要重点总结近三年来的河鲀养殖生产与销售经营情况、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申请表》和《质量安全承诺书》应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与有关证明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邮寄至我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103室,中国渔业协会河豚鱼分会;邮编:100125;联系人:王玉堂,电话/传真:010-59194041。全套材料需提供电子版,邮箱:hetun2016@126.com。 2、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术语规范、印章清晰、内容完整真实,其他申报材料要求真实且内容清晰。 3、申报受理时间截止为2022年6月30日。
附件:1、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工作程序及要求(试行)(点击下载)
中国渔业协会 2022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