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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黑龙江省同江市“中国鳇鱼之乡”称号的决定

日期:2019-04-22 11:11:4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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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渔协[2019]14号

关于授予黑龙江省同江市“中国鳇鱼之乡”称号的决定

同江市人民政府:

根据贵政府关于申报“中国鳇鱼之乡”称号的申请,我会组织专家组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评审。

专家组认为,同江市境内渔业资源丰富,黑龙江同江段是鳇鱼重要的产卵场、育肥场、越冬场及洄游通道,是我国鳇鱼主产区。同江市采取保护性措施应对鳇鱼资源衰退,2004年建立同江市鲟鳇鱼放流站,2013年经农业部批准设立黑龙江同江段达氏鳇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至今共向黑龙江三江口水域放流大规格鲟鳇鱼鱼种150多万尾。同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鳇鱼产业可持续发展,制定了保护性开发规划和实施方案,采取特许经营措施,强化品牌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专家组建议中国渔业协会授予黑龙江省同江市“中国鳇鱼之乡”称号。

根据专家组的意见,我会研究决定,授予黑龙江省同江市“中国鳇鱼之乡”称号,有效期五年,自本决定颁布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