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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业协会会费标准及收取办法
发布时间:2010-06-02 10:23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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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员年度会费标准 会员类型 会费标准 ( 年 ) 外海及远洋渔业企业会员 2000 元 近海捕捞及养殖企业会员 500 元 其他企业会员 1000 元 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会员 500 元 理事单位会员 3...
文章作者  中国渔业协会
 

    一、会员年度会费标准


会员类型

会费标准()

外海及远洋渔业企业会员

2000

近海捕捞及养殖企业会员

500

其他企业会员

1000

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会员

500

理事单位会员

3000

常务理事单位会员

5000

副会长单位会员

10000

此标准不适用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基于自身情况,可在上述标准范围内自定会费标准,但须经分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中国渔业协会理事会审定后方可实施。

二、会费收取办法

1、中国渔业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及会员单位,按上述标准向中国渔业协会秘书处交纳会费;各分支机构的会员向该分支机构秘书处交纳会费;分会秘书处挂靠在中国渔业协会的分会会员(含远洋、水族、河豚、龟鳖分会)直接向中国渔业协会秘书处交纳会费。

2、会员于每年630日前,按会费标准交纳当年度会费,也可一次交纳一届的会费。中国渔业协会秘书处及各分支机构秘书处收到会员交纳的会费后,予以注册登记,并出具民政部统一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3、会费收款单位:中国渔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路北支行

     帐号:040101040004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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