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会费标准(年) 外海及远洋渔业企业会员 2000元 近海捕捞及养殖企业会员 500元 其他企业会员 1000元 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会员 500元 理事单位会员 3000元 常务理事单位会员 5000元 副会长单位会员 10000元 此标准不适用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基于自身情况,可在上述标准范围内自定会费标准,但须经分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中国渔业协会理事会审定后方可实施。 二、会费收取办法 1、中国渔业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及会员单位,按上述标准向中国渔业协会秘书处交纳会费;各分支机构的会员向该分支机构秘书处交纳会费;分会秘书处挂靠在中国渔业协会的分会会员(含远洋、水族、河豚、龟鳖分会)直接向中国渔业协会秘书处交纳会费。 2、会员于每年6月30日前,按会费标准交纳当年度会费,也可一次交纳一届的会费。中国渔业协会秘书处及各分支机构秘书处收到会员交纳的会费后,予以注册登记,并出具民政部统一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3、会费收款单位:中国渔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路北支行 帐号:040101040004770